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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监狱9、10号监舍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监狱的委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监狱9、10号监舍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招标

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监狱的委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监狱9、10号监舍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方式进行,欢迎有能力、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SJXWSCW2018—002

二、采购内容:(招标最高限价)

序号

工程建设费用及硬件购置费

预算金额(元)

1

综合管线子系统

250117.86

2

分控室、机房建设子系统

243560.00

3

视频监控子系统

140800.00

4

对讲监听子系统

120955.00

5

报警管理子系统

9110.00

6

门禁管理子系统

55670.00

7

电化教育子系统

95422.00

8

民警谈话子系统

122000.00

9

亲情电话子系统

458820.00

10

施工费

299290.97

11

税金

32922.01

12

合计

1828667.84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

四、合格投标人基本条件: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涉密国家甲级或自治区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种类包括:系统集成或安防监控);

(3)具有安防工程企业国家一级或自治区一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6)疆外企业具有疆内服务能力;投标人能提供在新疆范围内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证明或协议(疆内投标人不需提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13日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无需提供);并携带第四项投标人资格中规定的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乌苏市南苑街道海河西路社区塔城北路门面039号(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乌苏分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开标时需提供第四项中所有证件原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发售时间: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14日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公告发布媒介:(http:///)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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