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伊宁市城市汽车维修整治工程暨维修物流市场建设项目已由伊市政办以【2017】427号文件核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伊宁市市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宁市城市汽车维修整治工程暨维修物流市场建设项目;
2.2建设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地质勘察,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4标段划分:
2.4.1第一标段:本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服务;
2.4.2第二标段:本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室外附属工程设计等相关设计服务;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规划方案设计,规划方案设计批准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勘察、设计及其服务且具有勘察、设计资格的设计企业;
3.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项目勘察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城乡规划设计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区外企业需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企业进疆备案册》、具体要求见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企业进疆备案程序及要求、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公共建筑)且不少于2项(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间:2018年2月7日10:00时至2018年2月13日10:00时(北京时间,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报名
5.3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投标人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疆外企业进疆备案册;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投标人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疆外企业进疆备案册。
(报名须提交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三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须带原件查验,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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