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汶发改函【2018】8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汶发改比备案【2018】8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汶川县国土资源局 |
项目名称 | 汶川县龙溪乡阿尔寨滑坡等8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
建设地点 | 汶川县 |
实施时间 | 60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
建设资金 | 县统筹资金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勘察设计1 | 汶川县龙溪乡阿尔寨滑坡 |
勘察设计2 | 汶川县龙溪乡联合村2组厂部白岩崩塌 |
勘察设计3 | 汶川县龙溪乡联合村2组黄家坝崩塌 |
勘察设计4 | 汶川县水磨镇白果坪村2组尖岩滑坡 |
勘察设计5 | 汶川县水磨镇啣凤岩村1组杨家大坡滑坡 |
勘察设计6 | 汶川县三江镇柒山村1组峰桶岩崩塌 |
勘察设计7 | 汶川县雁门乡雁门沟泥石流 |
勘察设计8 | 汶川县威州镇新桥村2组岩头崩塌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同时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3)其他要求:
参加比选的申请人除要带齐公告“第六条”规定现场查验的资料外还需带齐本条要求的相关资料。1、采用A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转账时务必注明汶川县国土资源局以及所报项目名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缴款凭证送达或传真至比选人。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比选申请人单位在职人员,资格:注册岩土工程师,需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它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3、上述资料在提供原件的同时,须提供复印件一份,且复印件应胶装装订成册。4、提交的成果资料包括:勘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报告。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8年02月08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8年02月13日15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勘察设计1 | E.固定价 | / | 32.00 | 1.60 | |
勘察设计2 | E.固定价 | / | 28.80 | 1.44 | |
勘察设计3 | E.固定价 | / | 20.80 | 1.04 | |
勘察设计4 | E.固定价 | / | 26.40 | 1.32 | |
勘察设计5 | E.固定价 | / | 22.40 | 1.12 | |
勘察设计6 | E.固定价 | / | 20.80 | 1.04 | |
勘察设计7 | E.固定价 | / | 38.40 | 1.92 | |
勘察设计8 | E.固定价 | / | 26.40 | 1.32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8年02月13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汶川县国土资源局公开举行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