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服务概况与招标范围
1.名称:靖边乌审旗区块外委下灰车运输服务项目;
2.招标范围:2018年靖边乌审旗区块外委下灰车运输服务;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即: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含普通货物运输业务,应当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分公司无注册资本的以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扫描件),附工商年报截图;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除国有控股企业外,其他投标人应当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且资产负债率<100%(即无资不抵债);
5)具有履行本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7)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质量投诉和法律纠纷(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投标人拥有本次招标所需自有服务车辆不少于4台。
4.投标人提供2015-2017年三年同类运输服务业绩,三年累计合同不少于3份(提供业绩合同与发票原件扫描件相对应)。
5.投标人应具有承包业务的工作人员并保证其年龄、身体状况及操作技能必须满足我方的岗位要求;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管理;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前科。
6.投标人必须有健全的组织构建,技能资质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专兼职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的资质证书齐全,有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HSE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处理措施
1. 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18年2月7日至2016年2月13日,上午9时00分至0下午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