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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程(四期)地质勘查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程(四期)地质勘查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乌鲁木齐昆仑环保集

1、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程(四期)地质勘查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乌鲁木齐昆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程(四期)地质勘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概况如下:

2.1.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程(四期)地质勘查项目

2.1.2建设地点及内容为:项目拟在乌鲁木齐市河东再生水厂四期工程拟建在河东污水厂北侧,河东再生水厂一、二期工程西侧,占地约8.7ha,处理规模为15万m³/d,处理标准为一级A,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提升泵房及精细格栅间1座、MBR生物池1座、MBR膜池及设备间1座、甲醇间1座、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1座、供氧站1座、臭氧发生间1座、臭氧接触池1座、清水池1座、厂区回用水泵房1座、浓缩池1座、脱水机房1座、厂区污水泵房1座及热泵机房1座。总投资约7亿元。

2.1.3项目概算:本项目服务费用计划投资概算为人民币3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费用计划投资概算,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4服务周期为:中标后 4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2本次招标范围:乌鲁木齐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程(四期)地质勘查的所有内容。

3、投标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企业单项工程进疆备案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企业进疆备案册》;且具备:[勘察]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勘察]岩土工程甲级(专业类资质),或[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专业类资质)。

3、项目负责人为: [岩土]注册土木工程师。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勘察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领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16日在乌鲁木齐市水务局网站对应的“招标投标公告”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乌鲁木齐市水务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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