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内蒙古分局
值班用房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为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内蒙古分局值班用房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民航局空管局关于内蒙古空管分局值班用房工程立项(代可研)的批复》(民航空局【2017】18号)、《民航局空管局关于内蒙古空管分局值班用房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空局函【2017】3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内蒙古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施工及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内蒙古分局值班用房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
2.建设规模:在呼和浩特白塔机场航站楼西北侧,内蒙古空管分局自有用地内新建值班用房1栋,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5087.4平方米,地上7层;
3.
4.项目总投资额:施工投资额约为1634万元;监理投资额约为46万元;
5.招标范围:施工: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及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工程、室外工程(含硬化绿化、道路、外网管线)等,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补充文件及招标相关材料为准;
监理:本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6.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6月1日,共计427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二个标段进行招标;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施工: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及《关于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监理: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的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5.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 年 2 月 9 日至 2018 年 2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
3.报名时须由被授权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两套,资料不全者及逾期递交的报名资料拒绝接收(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格式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
(3)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单位提供);
(7)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8)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格式见附件2)施工单位提供。
注: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4.网上报名:投标人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并经核验通过后,需在公告期内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点击“业务办理-投标人”(或者直接访问 116.113.106.218)进行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根据现场报名情况进行报名审核,现场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可通过网上报名审核,否则不予通过。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同时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六、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8 年 2 月 9 日至 2018 年 2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方式:在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后,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交易平台提出下载申请,并经核验通过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PDF格式)。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一旦超时,后续相关操作(中标候选人信息填写等)将无法进行,由此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出售:施工售价人民币1500元/每套,监理售价人民币500元/每套,售后不退。
4.图纸复印费:另行通知。
七、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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