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翻车机干雾抑尘改造EPC工程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概述
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马起乏乡西辛营与赵辛庄之间,地处燕郊开发区东侧边缘。燕郊镇与北京市通州区隔潮白河相望,厂址西距通州区17km,东距三河市17km。
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已安装2×350MW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燃煤凝汽式机组,一期工程二台机组分别于1999年12月和2000年4月投产。二期工程已扩建2×300MW机组为热电联产工程,机组选型为国产抽汽供热式机组,二期两台机组分别于2007年8月及11月投产。目前正在进行三期二台2×350MW高效超临界供热机组项目申请工作。
为了落实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精神,提升电厂设施的环保水平,三河发电公司大力推进“高品质绿色发电计划”,加快实施节能减排技改项目进度,围绕烟气污染物“近零排放”目标,拟对翻车机进行干雾抑尘改造工程,以杜绝翻卸系统飞扬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4.2项目内容
对三河发电公司翻车机干雾抑尘系统进行改造施工。
4.3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两台翻车机本体和#1段A/B路皮带机尾部导料槽由原来的喷水抑尘,改为干雾抑尘;
(2)主要内容:两台翻车机和#1段A/B路皮带机尾部导料槽应用干雾抑尘装置,并应用两套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其中包括2台微米级干雾机、2台螺杆式空气压缩机(55KW及以上)、2×2台及以上水气分配器、288个及以上喷头(每台翻车机128个及以上喷头,两个导料槽四个落料点16个及以上喷头)、16个及以上万向节总成、2套水气连接管线、2套保温伴热系统、2台增压泵、2个全自动过滤器、喷雾箱配备相应喷雾箱控制器、2套阀门组、2套通风管道及附件、1批动力电缆和1批控制电缆、2套附件、1个10m3储气罐、一个6m3储水箱和1个配电箱组成。两台翻车机干雾抑尘系统可以单独工作,也可以同时工作,要实现手动和全自动控制两种控制方式,其中2台微米级干雾机和2台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可以单独工作,也可以两台同时工作,可以互为备用。两台水泵系统也可以单独工作,也可以同时工作,也可以互为备用。储气罐和水箱两台翻车机共用。
(3)投标方负责2台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电机所需动力电缆,并负责电缆敷设、封堵及380伏电源开关的接引。不负责购买电源开关。(电源开关的容量为400A。)
(4) 投标方负责提供、敷设与两台翻车机控制系统联锁所使用的控制电缆,控制电缆应为铜网屏蔽,每台翻车机控制电缆芯数不低于14芯。投标方应按照翻车机控制要求提供并完成相关控制信号的接入,界限为翻车机控制系统PLC端子排。
(5) 投标方负责提供、敷设为满足#1段A/B路皮带机尾部导料槽而设计的干雾抑尘装置联锁信号所使用的控制电缆,控制电缆应为铜网屏蔽,每条皮带机控制电缆芯数不低于4芯。投标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并完成相关控制信号的接入,界限为#1皮带喷洒水控制箱端子排。
5、总工期要求
本期工程项目拟定于2018年4月15日开工建设,2018年5月31日完成,开始调试、试运行,2018年6月15日之前正式交付使用。。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企业注册资本在1500万元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6.2 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3 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5家及以上翻车机系统干雾抑尘投运业绩,提供合同(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页)及投运证明等,合同及投运证明等文件复印件应加盖投运厂家公章。
6.4 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符合认证体系最新标准要求,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6.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提供银行开具资信证明或提供能够涵盖以上情况的承诺函,提供信息如有虚假,投标无效)。
6.6 中国神华或子分公司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提供未被列入限制准入名单的承诺函,提供信息如有虚假,投标无效)。
6.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8 除上述条件外,投标人还应符合如下条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8.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2月7日至2月14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