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广东福电大数据中心项目(一期) 工程设计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东福电大数据中心项目(一期) 工程设计 批复文号2017-440604-65-03-013439批复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招标人
| 项目名称 |
广东福电大数据中心项目(一期) 工程设计 |
| 批复文号 |
2017-440604-65-03-013439 |
| 批复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
| 招标人 |
佛山市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在地区 |
佛山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 招标类型 |
勘察/设计 |
| 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广东福电大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7-440604-65-03-013439 )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2.2 项目概况:
福电大数据中心项目位于佛山福能电厂内,占地面积约36亩,规划建设三栋IDC机楼,总建筑面积约85400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总装机容量7600架,本项目估算投资为14.34亿元,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投资约6.0835亿元,一期工程完成4A#、4B#及5#楼的的全部土建工程、室外工程等,并完成约1500个IDC机架的机电安装工程,二期工程根据市场情况实施。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采取“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整体思路,按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及经济效益最佳原则推进项目实施。结合业务发展计划及投资收益情况,本项目统一规划总平,建设三栋IDC机楼,总建筑规模8.54万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建筑工程
1)4A#栋IDC数据机房楼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及电气(含外市电引入)工程等。
2)4B#栋IDC数据机房楼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及电气工程等。
3)5#栋综合机楼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建筑装修及电气工程等
(2)室外工程
规划地块以内的室外工程,主要包括此范围内道路、室外照明、室外安防监控、室外管线(给排水、消防、雨水、电力、通信、弱电等)、储油罐、电力隧道、周边围墙及大门、环境绿化等。
(3)设备安装工程
一期工程约1500个IDC机架、油机、UPS、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安装工程。
数据中心的建筑设计必须依照通信工艺进行,为机房通信设备布置和线缆敷设创造必要的条件,具有先导性和前瞻性的特点,满足数据中心安全、经济运行。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布局、机房平面布局、机房通信设备布置和线缆敷设、给排水、暖通、电气、设备、幕墙、人防、消防、节能、室内装饰、智能化等设计以及相关的分项深化设计。
主要设计任务包括地块总体布局设计、各专业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全过程设计工作,配合办理与设计相关的工程建设手续,以及后续服务、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同时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具体以合同及设计任务书为准。
2.4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第15个日历天内完成总体平面图设计,第30个日历天内完成地下室部分土建和机电施工图设计,第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土建施工图设计,第8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机电安装施工图设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6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固定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其他承包方式:/。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本项目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①和②项资质:①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4.2.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别具有4.2.1中要求的①和②资质的两个单位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①的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则联合体各成员)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则联合体各成员)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则联合体各成员),须提供在(网址:)“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的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则联合体各成员)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则联合体各成员)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则联合体各成员)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则联合体各成员)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则联合体各成员)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7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则联合体各成员)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2014年、2015年及2016年)的财务决算审计结论均为盈利。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dlztb.cn/ ,业务咨询电 |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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