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本县道X868(K3+650~K24+128)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一期)已由粤交规函【2017】193号文件下达计划,(粤公养函〔2017〕1088号)批复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云浮市云安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内容为安全护栏、交通标志以及交通标线等工程,路线全长13.269公里。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按县道X868(K3+650~K24+128)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一期)图纸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1个标类1个合同段:| 标段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 路面工程 | 一个合同段 | K3+650-K24+128 | 13.269 | 安全护栏、交通标志以及交通标线等 | 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限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详见附录2 |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3.4投标人必须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总工应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证明。3.5拟参加投标的企业须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用信息库录入,并公示期满,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提供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截图公示网页)。投标人须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企业后台点击填写投标信息,投标成功后须提供截图。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登记表》(详见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公告附件格式)一式二份,及其要求的相应原件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云浮市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及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恕不办理。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4.1.2.由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如由授权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和投标经办人员证;4.1.3项目经理:①二代身份证,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广东省外企业须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③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④路桥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⑤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应为申请文件前的半年时间的社保,并提供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