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及范围:
1、招标项目:长春第三热电厂背压机工程特殊消防系统。
2、工程规模:长春第三热电厂背压机工程由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建设,位于吉林省长春市长沈路10577号,本期工程扩建2×B80MW级国产高温高压背压机组(机组厂内编号分别为3号、4号机),留有再扩建条件。本工程两台机组计划于2017年06月开工、2018年10月投产。
3、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4、招标范围:长春第三热电厂背压机工程特殊消防系统(含全厂自动喷水消防系统、移动消防设备、火灾报警系统)项目的工程管理,施工图和竣工图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加工、制作、供货和安装,3、4号机组全厂消防系统的报建,设备单体及整套系统的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及最终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并取得长春市公安消防部门的相关合格证和许可证,包括技术服务、培训,直至整套系统的正常运行、性能保证、达标投产。本招标文件所给出的供货范围为初步设计,各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但投标人必须以满足本期工程最终通过消防验收并取得相关证书为原则并对此负责。
5、计划工期: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二、资格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同时应满足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
3、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投标人提供近5年2个及以上类似消防项目的施工(服务)业绩,且运行超过1年,已证明安全可靠,并提供业绩证明(含合同首页、供货清单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用户使用证明材料(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及详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28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