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及范围:
1、招标项目:吉林发电有限公司热力分公司中国南航吉林分公司航空家园小区换热站及二次网改造。
2、工程概况:本工程供热区域为热力分公司中国南航吉林分公司航空家园小区。现有供热面积4.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3万平方米,公建1.9万平方米。系统包括一座换热站、换热站至需改造的楼栋前的入户井的二次网和需改造的楼栋入户井至住户处的管道及阀门。
3、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4、招标范围:(1)对现有南航小区换热站进行改造,保留站内原有的板式换热器,循环水泵,补给水泵,一二次网旋流除污器,分、集水器。改造内容包含拆除原站内的补给水箱、全自动软水器、站内管道和阀门等(原有利旧设备基础保留),更换补给水箱、全自动软水器、站内管道和阀门等的采购及安装。换热站出墙处至本工程要改造的5#、6#、7#、8#、9#、14#、15#号楼的进户井前的供热管道、管件及阀门。南航小区5#、6#、7#、8#、9#、14#、15#号楼的进户井至住户处的管道及阀门。
(2)改造换热站的电气、自控、仪表设备、视频监控、门禁系统、入侵探测器设备、小区内热计量改造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并提供相应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
(3)本工程土建部分改造内容为换热间、维修间的房屋维护修缮,以及钢筋混凝土设备基础。
(4)本工程的中标单位需负责解决施工中相关问题(包括办理路面、绿化破坏及恢复等相关手续、涉及第三方纠纷等并负责相关费用)、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归档等内容。
5、计划工期:必须在2018年6月9前完工且具备验收评估条件。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二、资格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同时应满足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提供近5年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以提供施工合同扫描件为准),且业绩已投运。提供业绩证明(含合同首页、供货清单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用户使用证明材料(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及详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28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