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已由阿克苏地区发改委以阿地发改农【2018】66号文批准兴建。建设资金来源于申请国家投资,项目法人为沙雅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全统工程造价编审有限公司。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可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沙雅县渭干河灌区海楼乡,项目建设内容:包孜支渠改建长度14.99km,配套建筑物51座。本次招标施工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包孜支渠改建长度7km,配套建筑物18座;第二标段为包孜支渠改建长度7.99km,配套建筑物33座;施工监理为一个标段;本次施工监理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还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人员均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有3年以上类似本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乙级(含乙级)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投标单位与监理工程师均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具有独立签署合同及履行权力且履约能力良好的监理单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2日至2月2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对应“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10:30,地点为阿克苏市迎宾路为民服务中心B座三楼(体育馆对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