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项目 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2018年度公交车辆维修物资(第一批)二次比选项目比选人为 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比选。
2. 比选范围
本次比选范围为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2018年度公交车辆维修物资(第一批)二次比选项目供货单位的选择,比选申请人须对比选人所需机型的技术资料、维修资料以及使用、维修状况作出客观的调查和分析并提供所需零件。本次比选内容设为3个标包。
标包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一标包 |
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2018年度公交车辆维修物资(第一批):上柴发动机维修配件 |
SCZE2018-ZB-021/3-1R |
二标包 |
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2018年度公交车辆维修物资(第一批):潍柴发动机维修配件 |
SCZE2018-ZB-021/3-2 R |
三标包 |
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2018年度公交车辆维修物资(第一批):玉柴发动机维修配件 |
SCZE2018-ZB-021/3-3 R |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比选申请人须为该包货物的生产厂家或经厂家直接合法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专卖商、服务站,或其他由生产商直接授权的经销资格类型),授权资格应在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前有效,如比选申请人中标,且须保证授权资格在供货期内持续有效,否则比选人保留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3.3 比选申请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财务、技术支持能力,能按供货合同按时、保质、保量、保证供应;在西安地区设有仓储及运输配送队伍及车辆,能够按照比选人要求,配送至比选人下属各物资库房或其他指定地点,并能按项目技术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 2018 年2月13日至 2018 年2月24日(工作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79号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办公楼713室 持 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标包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3月13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79号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办公楼8楼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 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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