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和田河大型灌区洛浦县2018年骨干工程节水改造二期工程(东干渠、西干渠、杭桂干渠、玛丽艳干渠)已由和发改项目〔2017〕202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国家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洛浦县玉龙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第一施工、第二施工、第三施工、第四施工、第五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和田河大型灌区洛浦县2018年骨干工程节水改造二期工程(东干渠、西干渠、杭桂干渠、玛丽艳干渠),建设地点为洛浦县;本次招标的主要建设内容:西干渠控制灌溉面积24.13万亩,改建输水干渠1条,渠道全长6.068km,配套建筑物2座。;玛丽艳干渠控制灌溉面积 5.73 万亩,改建输水干渠 1 条,渠道全长 17.114km,配套建筑物 38 座。。
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性,本次实施建设规模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施工)标段:西干渠(0+000--2+768段)渠道防渗改建及相应渠系建筑物;
第二(施工)标段:西干渠(2+768--6+068段)渠道防渗改建及相应渠系建筑物;
第三(施工)标段:玛丽艳干渠桩(0+000~6+000 )渠道防渗改建及相应渠系建筑物;
第四(施工)标段:玛丽艳干渠桩(6+000~12+000)渠道防渗改建及相应渠系建筑物;
第五(施工)标段:玛丽艳干渠桩(12+000~17+114)渠道防渗改建及相应渠系建筑物;
第六(监理)标段:对西干渠招标工程施工全过程及质保期监理。
第七(监理)标段:对玛丽艳干渠招标工程施工全过程及质保期监理。
计划工期:2018年3月20日~2018年6月17日,总工期90天
评标办法:施工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监理标段采用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良好社会信誉及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3)投标人拟投入符合所投标段资格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应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3日至2018年2月2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