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
批次编号 F02000212SZ02WZ082
招标类别 辅机及配套
所属地区 北京市
公告编号 招标公告201802033号
发布时间 2018-02-11
文件发售开始日期 2018-02-11
文件发售截止日期 2018-02-28
截/开标日期 (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正文为准)
详细内容 开标地点 北京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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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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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SC-2018-01-017 |
芜湖发电供热管网龙山以南至天能电池支管道建设EPC总承包工程 |
本项目从已经建设完成的供热衡山路与凤鸣湖北路交叉处DN500主管道引出,沿凤鸣湖北路西侧向南敷设到龙山以南天能电池用户接口处,总长度约3km。工程建设采用EPC总承包项目模式,包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协调、施工、安装、试验、调试运行、资料归档、竣工验收等所有项目建设内容的EPC总承包。本EPC工程内容包括供热支管线工程全部的建设内容,以及相关配套和辅助工程项目及工作内容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初步方案和设计、路由图报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概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等;设备及材料的技术选型、采购供货;土建工程及安装施工,管道阀门设备安装,保温设备的安装,电气、控制、计量设备的安装等;管网调试试验及检查、管网试运行及消缺、性能试验和性能考核验收;工程建设的报备、备案以及相关审查工作等;市政管理部门要求的市政设施保护、标示、绿化、美化工程及相关工作等;与市政供水、燃气、通信、电力等专业设计施工配合与协调;与支管线穿越的沿途各企业配合与协调。本工程涉及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工作:EPC总承包所有工作的安全管理、质量检验及验收、进度、工期、合同、档案管理等;项目报检及协调、人员培训、工程技术和售后服务、项目竣工验收(劳动卫生及安全评价、环境保护、市政、绿化、水保、消防、节能及评价、质检、安全竣工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等)等所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
计划于2018年 6月30日前完工并投入商业运行。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本工程所有的建设工作(包含设计),并投入商业运行。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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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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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SC-2018-01-017 |
芜湖发电供热管网龙山以南至天能电池支线工程EPC总承包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施工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工程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工程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投标人企业资质及注册人员情况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查询为准) 3.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http://cx.cnca.cn/rjwcx/web/cert/index)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 4.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5.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出具的资信状况证明文件,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6.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市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安全事故报表。)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质要求】 1 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投标人具备以下设计或施工资质之一者均可参与投标(须以设计或施工单位一方牵头):设计单位(如果由设计单位牵头)必须具备的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具备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设计GB2资质;施工单位(如果由施工单位牵头)必须具备的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具备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GB2资质。如果投标人(由设计单位牵头)无施工资质,可将施工分包给具有上述施工资质的施工分包单位。如果投标人(由施工单位牵头)无设计资质,可将设计工作分包给具有上述设计资质的设计分包单位; 2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2013.1-2018.1)完成过2个距离3KM及以上且管径为DN300mm及以上供热管道的EPC项目合同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封面、技术协议、签字页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3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有担任过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封面、技术协议、签字页等),以证明投标人项目经理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
2.业绩数量以满足资格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数量为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能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资格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承包范围、工作范围、供货范围和服务范围的页)、用户及联系电话、投运情况的有关证明鉴定材料,详细说明工作、供货、服务的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否则招标人有权视为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2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