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新疆森林总队拟对所属9辆待报废车辆进行报废处理。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编号:WJ-2018-520917-D001
二、采购内容
车辆报废处置,共9辆车(丰田4500越野8辆,分布在库尔勒市2辆,伊宁市3辆,阿勒泰市2辆,乌鲁木齐市2辆;东风运输车1辆,在乌鲁木齐市内)。车辆具体信息报名时提供。
三、报名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
2.营业范围包含报废车辆回收项目;
3.具有为本次报废事项提供长期售后服务的能力。
四、报价方式
密封报价(密封件加盖公章)送至天津北路1699号森林总队军需科。报价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报名现场审核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留存备查)。
五、成交原则
在充分满足我方需求的前提下,按最高价成交。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2018年2月24日—2018年3月1日,每日10:00-13:00,16:00-18:00。
七、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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