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热力驻平央企“三供一业”供热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换热站智能控制系统及换热机组采购(第一批)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平顶山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平顶山热力集团供热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三供一业专项资金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招标编号:GJDTPDSRL201
标段名称:平顶山热力驻平央企“三供一业”供热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换热站智能控制系统及换热机组采购(第一批)
标段概况:换热站智能控制系统及换热机组采购,共14个换热站(其中一个为集装箱热交换站,外形尺寸为长6.0米宽3.5米),供热参数:一次网设计温度和压力以施工图为准;二次网供、回水温度为75/50℃,设计压力为1.6MPa,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招标文件费用:2000元/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必须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文件。
4.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8. 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10.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不得有失信或黑名单记录。
11.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满足本公告专项资格要求中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必须提供联合体合作协议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职责、范围、技术、服务、培训、责任主体等详细分工,一旦联合体中标,其合作性质不许变更,主体单位必须负责整体协调和质保以及售后服务等。
12. 投标人与国家电投河南公司及所属单位无任何纠纷。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不再澄清)
1.联合体主体单位业绩要求:提供2013 年1月1日以来一个及以上集中智能热网系统业绩(1个智能热网项目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控制热力站20座及以上)。
2.联合体合作方:
2.1.投标联合体合作方为换热机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
2.2.业绩要求:提供2013 年1月1日以来5个及以上换热机组供货业绩(要求单台供热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供热量3MW及以上,其中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不少于2个)。
备注:业绩证明须包含供货合同,若合同中未体现以上技术参数,可以提供竣工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中标通知书等资料之一加以证明。
四、发售文件事宜
(一)公告时间和发布地址
2018年2月24日~2018年3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通过电子邮件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二)购买方式
1.费用支付
将文件款项汇入指定的银行账号(必须注明标段招标编号)。
2. 报名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联系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双面合并制作在一页内);
(4)文件购买单位登记表(见附件1);
(5)文件费用电汇回单。
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期限内将以上5项内容中《文件购买单位登记表》(见附件1)以Word形式,其他4项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到招标联系人信箱。报名资料提交后,务必电话通知联系人。
(四)其它事项
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截标/开标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