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0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招标公告
受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其三期40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包头铝产业园区,新建1个整装450KA电解系列,342台电解槽,配套建设铸造、组装车间、动力循环水及整流所等公辅设施等。
1.1项目名称: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0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招标编号:BLZB18-02-32
3、招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需委托有资质及能力的企业编制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0万吨轻合金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报告需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政策、法规和相应技术导则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
3.2地点: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
3.3招标人: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资质要求:
5.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应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
5.2 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5.2.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2.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5.2.2.1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如果有)。
5.2.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2.2.3近三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业绩,并通过专家评审.
5.2.2.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6、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报名要求及时间、地点
7.1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商提供近三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业绩,并通过专家评审的业绩及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报名时,投标人还需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一)、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如是法人投标,不需此项)、开票信息函(见附件三)加盖公章原件或扫描件和可编辑Word版同时提供;
(7)接受电子邮件报名,潜在投标人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之后发送到:
7.2 报名时间:自2018年2月27日起至2018年3月5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7.3地点:内蒙古包头市
7.4招标文件发售
7.4.1时间:自2018年2月27日起至2018年3月5日止
7.4.2标书费:200元/份,售后不退(可提供6%增值税普通发票)。
7.4.3发售方式:现场购买或发售电子版标书。
8、招标文件费请电汇到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
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和标书费开票资料(如需要发票)发送至:
标书费开票资料包括:开票信息函、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不提供开票资料视为不需要发票,招标方不予开具发票,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3月22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