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库山河阿克陶县阿克陶镇段应急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已经陶发改字【2018】59号文批准,本工程的招标人为:阿克陶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应急防洪专项资金,本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阿克陶县阿克陶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应急防洪总长度2.847公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库山河阿克陶县阿克陶镇段应急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编号:KZZB-2018063)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施工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建设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人员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进行从业单位和人员基本信息登记,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施工标段投标单位与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备案。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投标人。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踏勘现场
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7日至3月1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9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疆阿图什市帕米尔路西3院克州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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