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乌兰察布电业局基建工程水保验收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2018年乌兰察布电业局基建工程水保验收框架协议的招标人为***乌兰察布电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乌兰察布电业局基建工程水保验收框架协议
2、招标范围:详见附件1
3、招标编
4、
5、资金来源:20%为资本金;80%为银行融资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
(2)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水土保持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土保持监测二星(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三星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期)类似项目合同;
3、信誉要求
(1)开标日前两年内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的行为;
(2)开标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行为;
4、工作内容要求
(1)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要求,负责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等,编制水土保持设施报告。
(2)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监理、监测和验收报告编制后,协助甲方组织评审会议,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验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3)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协助甲方通过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4)协助甲方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3月7日—2018年3月13日 每天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北京时间 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2、
3、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并本人办理相关事宜);
(2)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5)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期)类似项目合同原件;
(6)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须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有效变更证明;
(7)投标回执(详细格式见附件2)。
报名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胶装成册。
注:以上所有盖章资料必须是单位行政公章。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销售专用章、报价专用章等视为无效报名资料。
4、招标文件的发售
(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发售:每标段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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