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二至四季度4×600MW机组技术服务
一、招标内容:2018年二至四季度4×600MW机组技术服务(见下表)。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备注 |
1 |
CHDTDZ022/17-QT-1101 |
2018年二至四季度4×600MW机组技术服务 |
1000 |
|
五、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项目。
项目进展情况、招标条件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福州市连江可门港区,一期工程(#1、2机组)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已于2006年双投,二期工程(#3、4机组)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已于2008年双投。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伍佰万元。
3. 投标人应有有效的电力工程调试单位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电源工程类特级)、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至少完成3个与本项目工作范围类似的火电厂(单机600MW及以上)技术服务合同,须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委托方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5. 投标人应具备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
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
7.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时间: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6日16:00止。
3.购买标书时间: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6日16: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