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进出口货物在包头地区代理报关报验及代办原产地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项目编
2.项目概况
包钢进出口货物在包头地区代理报关报验及代办原产地证服务项目招标,服务期限一年:
序号 | 报价项名称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元 | 预计金额(万元) | 投标保证金 |
1 | 出口钢材报关费 | 票 | 135 | 1.7 | 免收 |
2 | 出口钢材报检费 | 票 | 80 | 0.1 | |
3 | 原产地证代办费 | 票 | 80 | 2.7 | |
4 | 进口矿石报关及录入费(包含办理进口许可证) | 票 | 360 | 2.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代理报检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3.3具有2015年至今进出口货物报关及代办原产地证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4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 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POS机(建行卡)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账
开 户
4.3购买招标文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4.3.1现场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
4.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1.6购买招标文件地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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