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电如皋热电联产工程减温装置重新招标公告

   日期:2018-03-14     浏览:4    
核心提示:江苏华电如皋热电联产工程减温装置重新招标公告江苏华电如皋热电联产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第四批辅机设备减温装置标段已具备招标
  

江苏华电如皋热电联产工程减温装置重新招标公告

 

江苏华电如皋热电联产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第四批辅机设备减温装置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该标段第一次招标结束后,主管单位要求重新招标,现再次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江苏华电如皋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标段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标书售价(元、人民币)

  1.   

CHDTDZ028/16-SB-1505

减温装置

3套

300

五、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华电如皋热电联产工程。

2、规划规模:本工程拟建设1×13MW抽背机组+1×25MW抽背机组+3×220t/h高温高压煤粉炉,配套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装置,同步配套建设专用煤码头和供热管网工程。

3、建设地址:江苏省如皋市如皋港港区。

4、工程进展情况概述:2015年8月11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华电如皋热电联产项目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15]823号)核准了本项目。

5、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6、工程计划进度:工程于2017年9月开工,预计2019年1月机组双投。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需提供满足资质条件的说明或证明文件、合同影印件(包括合同封皮、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

7、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1.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8投标人近五年所供设备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专项资质有该项要求的标段除外)。

注: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及投运证明(专项资质条件有投运业绩要求的),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专项资质条件

序号

标段设备名称

投标商资质及相关要求

1.

减温装置

1)投标人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2)2012年至今,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减温装置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3份及以上)。

注:上表金额均指人民币。

八、公告时间:2018年3月14日- 3月19日16:00

购买标书时间:2018年3月14日- 3月19日16:00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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