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安装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轨道工程项目减振垫等轨料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就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轨道工程所需减振垫、缓冲垫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物资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招标人承建的成都地铁18号线正线全长约66.16km,共设车站12座,其中一期工程范围为火车南站——天府新站(含龙泉山隧道),线路长约41.08km,设车站8座,正线铺轨全长为88.655km,车辆段铺轨全长23.436km。正线单开道岔19组,交叉渡线5组;车段单开道岔50组,交叉渡线1组。二期范围为龙泉山隧道(不含)~天府国际机场 1号2号航站楼站,线路长约 24.98km,设车站 4 座,正线铺轨全长为53.351km,正线单开道岔23组,交叉渡线3组。
2、招标范围:
成都轨道交通18号轨道工程所需招标范围为减振垫浮置板道床及其配套附件的现场交货价:包含但不限于减振垫、缓冲垫其配套附件的加工制造、运输(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不含卸车费)、仓储、损耗、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培训、检测、缺陷责任期的服务、材料进场后需报验的检测样品的制作费等。
3、招标物资、包件划分和要求: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减振垫浮置板道床减振垫 |
见招标图纸 |
m2 |
15666 |
注:(1)数量为轨道1标、2标、3标暂估数量,仅供参考,中标人需与各标段分别签订供货合同。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物资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以购买方的订货通知单为准,约在2018年5月10日(暂定)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减振垫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供货业绩,须具有近5年(2013年-2017年)国内轨道交通已开通运营2个项目及以上的使用业绩且评价良好(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供货合同复印件(二份)等),应具有的招标物资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1.4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