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1号-6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本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1号-6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脱硫、脱硝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1号-6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脱硫、脱硝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
二、 招标内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1号-6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具体如下: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备注 |
CHDTDZ180/17-SG-0101 |
1号-6号机组脱硫系统防腐施工 |
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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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180/17-SG-0102 |
4号、5号机组脱硫、脱硝系统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
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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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180/17-SG-0103 |
1号机组脱硫、脱硝系统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
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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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180/17-SG-0104 |
2号、3号机组脱硫、脱硝系统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
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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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180/17-SG-0105 |
6号机组脱硫、脱硝系统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
2001 |
1、工程名称:1号-6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
2、本期规模:2017年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1号-6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共计5个标段。
3、建设地址: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厂区内。
4、核准文件对招标的意见及批复: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1号-6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经获得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批复文件“华电能源生【2018】81号”。按照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则要求,拟对我厂1号-6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5个标段委托华电招标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1号-6号机组脱硫系统防腐施工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企业。且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施工、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
4、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5、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3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以来东北地区至少5项已投产2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脱硫工程防腐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
7、投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10、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第二标段 ~ 第五标段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必须具有4台套已投产2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硫、脱硝项目施工的良好业绩,其中至少2台套为严寒地区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相关行业),并具有至少2台套单机容量2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的同类烟气改造工程现场项目经理任职履历,不能兼职。
5、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安全管理、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本次工程施工的相应资质和能力。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11、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1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注:本次招标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将按废标处理,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质、业绩(关键页)、授权文件、资信等证明资料。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6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