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8年第二批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18-03-1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8年第二批次集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1.采购项目编号:XHTC-HW-2018-0128/ CJ-2018-02
2.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8年第二批次集中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4.交货地点:详见附表
5.本次招标内容:详见附表
6.标段划分:第5标段、第7标段、第9标段、第10标段、第11标段、第13标段、第14标段、第14-1标段、第15标段、第16标段、第17标段、第18标段;具体划分见附件。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的通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经营许可范围应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符,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2)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力资源;
(4)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未出现过任何安全问题,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无工商违法处罚的记录证明截图打印件);
(5)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回复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6)没有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不良行为暂停投标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名单;
(7)投标人代表、签约代表必须为同一人且为投标企业正式职工(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劳动合同);
(8)如采购货物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则必须提供强制认证文件;
(9)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非失信被执行人说明);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具备的专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供应商如为经销商,则必须具有经销渠道及能力,应出具经销承诺书;如为代理商,应提供相应代理文件;经销代理范围必须与所投标的物相符;
(2)如设备需具有强制认证证书或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则应提供;
(3)安全工器具需要提供电科院入网许可证明。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竞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2日下午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