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炼化公司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封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塔河炼化
资金来源: 其它
塔河炼化公司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封场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塔河炼化公司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封场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炼油事业部以股份工单炼能〔2017〕4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塔河炼化公司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封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名称:塔河炼化公司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封场项目。
2.2建设地点:新疆库车县。
2.3建设规模:处置区域面积为1.92 万m2,修复深度1.0m,处置工程量共计1.92 万m3,约3.5 万t。
2.4 技术路线: 采用原位固化稳定化+封场技术。
2.5建设投资:1400万元。
2.6计划工期: 227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标段招标范围:填埋场封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处置区域面积为1.92 万m2,修复深度1.0m,处置工程量共计1.92 万m3,约3.5 万t。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0年以来有填埋场封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非联合体或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须持有第3.1款第(2)项中的设计资质证书。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0年以来有环保类工程施工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
(2)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且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010年以来有填埋场封场项目承包或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获取时间: 2018 年3月 19 日 10 时 00 分至 2018 年3月24日18时30 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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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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