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肇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采购公告
2018-03-19
招标编号:XGNG2018006(CS)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肇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采购
2.2建设地点:肇东市
2.3计划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天内完成生产,具体到货时间以买方的书面发货通知为准,招标人不承担现场保管费用。
2.4交货地点:肇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肇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现场;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备的采购、运输(含装卸车及运至指定安装地点)、调试等相关服务工作。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5-2017年,下同)无行贿受贿纪录、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行为;投标期间(自招标开始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获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人2015年以来至少有一个已完工的10万m³/日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设备总包业绩(业主与投标人直接签订的合同),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3.2投标人的项目投标负责人(即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并提供近一年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查询网址和相关信息、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5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只接受一家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技术水平应居于国内中高档水平,拟投标货物应为名优产品,企业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企业营运状况、业绩和信誉良好,在东北地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通过上述投标登记者,请于2018年 03月19日至2018年0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00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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