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七河(49.5MW)风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设计项目【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DCX02-SJZB18-0009
日 期: 2018年03月19日
1.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容量49.5MW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
招标范围:送出架空线路设计(含光纤):电压等级110kV,长度约18公里,设计内容还包含风电场本侧及对端接入侧间隔一次、二次保护、测控及相关二次设计、通信、土建初设及施工设计,送出线路工程(含对侧间隔)设计需通过电网公司初设审查(包含电网公司初设评审费、专家费等相关费用)。
标段划分:无
水文气象:以可研报告为准
施工地质:以招标单位风电场地勘报告为准,前期可研报告作为参考
交通运输:现场有县级公路至风电场附近,进场道路有部分原有村级道路
周围环境:以可研报告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3 采用国内 公开招标方式( 一步制、 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的独立的法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4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4.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4.2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的法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具备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能力,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4.3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
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
1 |
送出线路设计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或新能源)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送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有近3年内3项及以上110kV及以上风电项目送出线路设计业绩。 3、拟服务于本项目的设计总工程师,必须具有近3年内在110kV及以上风电项目送出线路设计担任设计总工程师的业绩。 |
1.4.4拟服务于本项目的设计总工程师,必须具有近3年内在110kV及以上风电项目送出线路设计担任设计总工程师的业绩。
1.4.5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资格证明及其他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1)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文件的扫描件(包括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
(2)满足招标公告1.4.3要求的业绩证明。
(3)按规定格式填写拟在本工程担任设计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和主要设计人员的情况。
(4)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投标人概况表。
(5)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技术装备情况。
1.4.6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1.6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3月19日09:00整到 2018年03月27日16:00整(北京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