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和田地区于田县中部七乡二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一期工程已由和发改项目2018【33】号文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于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管材采购及施工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地点为于田县兰干乡、希吾勒乡、兰干博孜亚农场等。
本项目工程总体布置为:新建取水节制分水闸,盖板涵式引水渠道配套减压池,静水沉淀池整治,新建清水池,钢筋砼框架结构厂房;输水管道配套减压池,管道安装,配套各类阀门井,入户工程等。
(二)本次招标划分为5个标段:施工2个标段,设备采购1个标段,材料采购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1.施工第一标段主要包括:引水节制分水闸、引水砼盖板涵及管道(含管件采购)、预沉淀池整治配套、水处理厂房、清水池、厂区配套设施及材料及配件、引水口警卫室、预沉淀池警卫室、钢制围栏等土建及安装施工以及临时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施工第二标段主要包括:兰干博孜亚农场、希吾勒乡配套管网及附属工程(含管件采购)等以及临时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设备采购标段主要包括:全自动净水设备及配套设备、厂区监控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详见供货清单)。
4.管材采购标段主要包括:PE管(适用介质:生活饮用水)的设计、制造、厂内检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交货、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培训和服务等(详见供货清单)。
5.监理标段主要包括:和田地区于田县中部七乡二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一期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三)计划工期:
1.施工计划工期:总工期为5个月。
2.材料计划供货期:供货期为25天。
3.监理计划服务期:对本项目施工及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内,并不在“不得参加自治区各类水利工程投标”的不良行为公告期内;
2.投标人在近三年具有类似本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
3.投标人拟派出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和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同时具有承担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担任类似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经历;
4.投标人拟派出施工管理岗位专业人员应具有施工管理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取得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有承担本岗位工作的经历;
5.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近三年的工程施工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二)设备采购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ISO9001(或同等级)质量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
2.投标人近3年内应承担过类似本工程的供货,并提供证明材料。
(三)管材采购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PE管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
2.根据《关于查询农业节水灌溉产品认证企业目录的通知》(自治区水利厅农牧水利处)规定:所供产品已被(北京中水润科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新华节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已经省级有关检测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并已取得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合格证,以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3投标人近3年内应承担过类似本工程的供货,并提供证明材料。
(四)施工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或以上),且近三年具有类似本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内,并不在“不得参加自治区各类水利工程投标”的不良行为公告期内;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正式授权任命;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监理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上,并在近五年内具有类似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经历及良好的监理业绩,需提供已监理项目的业主评价意见;
3.投标人拟派出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国家或行业有执(职)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应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承担本工作岗位的相关经历;
4.投标人在近三年的工程施工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施工、与监理资格相同要求
1.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足够的流动资金,以及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本公告于2018年3月26日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31日至4月4日在新疆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