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业主为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18年度维修用工器具第一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荣成市华能石岛湾核电厂
2.2项目概况: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位于山东省荣成市,地处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海滨,东侧濒临黄海,北距荣成市约20km,西南距石岛管理区约14km,西北距威海市区约68km。
2.3标段划分及供货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括工器具117项。
除此次物资供货工作以外,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指派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招标方采购需求清单中技术要求为原则。
2.4 交货进度:此批物资要求2018年8月31日前到货,具体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交货地点为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施工现场。
说明:
1)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随设备同时交货。
2)投标方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招标方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调整交货进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单位,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投标人近3年(指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1项以上类似供货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体现合同金额);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4 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5投标人无合同纠纷或涉及的合同纠纷、诉讼记录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3月27日9:00起至2018年4月3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