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嘉美餐饮有限公司状元楼便利店服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03-22
招标编号:QHZB-201803KM0037
开标时间:2018-04-1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55万元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云南嘉美餐饮有限公司状元楼便利店服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职工数量 |
服装数量、规格、参数 |
男职工:约85人 |
2衣2裤 (一衣为长款大衣、一衣为西服上衣) 衬衫:4件(2长、2短) |
女职工:约105人 |
2衣1裤1裙(一衣为长款大衣、一衣为西服上衣) 衬衫:4件(2长、2短) |
注:1)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投标人需对标段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职工人数为暂估,实际签订合同人数按实际发生人数为准。
3)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与技术及服务要求”。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完成交货。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交货方式:现场交货,并协助招标人现场验货及提供相应现场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
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55万元人民币,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装生产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需提供服装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或与服装生产商签订的产品代理协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加工、制造或销售服装内容,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供货能力,服装生产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以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有效证书(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商的证书),同一服装品牌只能有一家投标人投标;
3、具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可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开具日期为开标之日起前两个月内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
(提供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从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3:30-17:30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