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对新疆华电哈密发电四期扩建(2×350MW)热电联产工程(先期1×350MW)#2机组第二批辅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现公告变更如下:
一、主管单位: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新疆华电伊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疆华电哈密发电四期扩建(2×350MW)热电联产工程(先期1×350MW)#2机组第二批辅设备,标段划分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 |
备注 |
8 |
CHDTDZ060/17-SB-0308 |
灰库卸料系统 |
800 |
1、工程名称:新疆华电哈密发电四期扩建(2×350MW)热电联产工程(先期1×350MW)#2机组第二批辅设备招标
2、建设地点:新疆哈密市
3、项目法人:新疆华电伊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其承继者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4、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1.通用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1.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6.1.2 投标人按规定应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6.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6.1.4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1.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1.6投标人的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专项资质条件 :
序号 |
招标编号 |
名 称 |
资质、业绩 |
8 |
CHDTDZ060/17-SB-0308 |
灰库卸料系统 |
(1)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同类型设备的能力,并提供自2013年至今国内至少3台套300MW级及以上等级机组电厂配套设备。 (2)注册资金要求1000万及以上。 |
1.公告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