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卫街道第一初级中学教学楼保洁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一、名称:安东卫街道第一初级中学教学楼保洁服务项目
二、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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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项目 名称 |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
采购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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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安东卫实验学校物业服务 项目 |
1.投标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0693-3011729)。 4.通过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
8万元 |
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8年4月27日至 2018年4月2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