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电厂
资金来源: 其他
华能营口电厂厂区部分破坏绿化设施恢复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编号:HNZB2018-03-02116/01
1.项目概况:
华能营口电厂,位于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距营口市63公里。厂址东接鞍钢新厂,南靠墩台山,西连鲅鱼圈港,北临渤海湾,是一座大型燃煤火力发电厂。
华能营口电厂现运行装机容量为1840MW。一期工程于1986年12月国家计委批准立项,1992年8月8日正式开工兴建,安装2台原苏联进口的32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1、#2机组分别于1995年11月29日和1996年6月14日移交试生产。
2016至2017年由于超净排放改造和机组检修,厂区内不少绿地植物遭到破坏,部分树木及观赏植物枯死缺失情况较严重,不仅灰尘较大,而且影响我厂容厂貌和厂区环境。2.招标范围:
2.1对货运门岗外。
2.2二期50万伏南侧绿地恢复草坪。
2.3二期项目部南侧绿地恢复草坪。
2.4二期50万伏路两侧栽植桧柏球。
2.5二期热网首站北侧恢复草坪
2.6二期主厂房西侧煤厂防尘网东侧恢复树苗
2.7厂区15米路两侧栽植绿篱及铺植草地砖
2.8二期脱硫综合楼附近绿化恢复。
2.9现场文明清理
本工程将以上破坏绿化部分重新恢复,并保证植物三年存活率;
工期要求: 厂区部分破坏绿化设施恢复工程拟于2018年4月5日开工,2018年4月30日竣工(以合同签订日期计算)。
质量目标:本标工程质量应达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火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要求,并达到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与创一流规定(最新版)》的标准。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序号 |
合格条件 |
1 |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2 |
近三年具有至少1项绿化系统栽种、养护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
3 |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4 |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
5 |
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
6 |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
7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
8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9 |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
10 |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8年03月27日9:00起至2018年04月03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