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兴化湾南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用的发电机组招标公告
2018-04-09
招标编号:PTLYWZ-1804015
开标时间:2018-04-1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55万元
现就非招标编号为“PTLYWZ-1804015”的“莆田市荔城区兴化湾南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用的发电机组”项目以询价方式确定供应商。
项目综合说明:
询价内容
本次询价内容:莆田市荔城区兴化湾南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用的发电机组(详见清单);
报价有效期:12个月整。
2、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体或公司),必须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生产厂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仅须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含有生产组装、销售发电机组项目。
2.2成交商在与采购单位(项目需求单位)结算时必须提供与本单位名称一致的17%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项目需求单位将取消与其签订的合同;
2.3供应商供应商注册资本需至少在壹仟万及以上;
2.4投标产品必须写明组合的主要品牌生产厂家全称并符合招标规定,报价应注明包含运输、安装、调试、质保期内的周期保养、备品备件等费用,并提供备品备件清单。
2.5投标人要完全响应投标文件内相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内容,否则视为不响应;
2.6供应商须承诺在货物交接时须附投标产品所组合的主要品牌生产厂家提供的采购发票、合格证、铭牌、售后电话、使用说明书等原厂相关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产品技术参数与技术响应不一致的,需求单位有权不予验收交接;
2.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3、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
4、付款方式:货物全部到达收货地点并验收合格, 供方应在十天内向需方要求提供全额17%增值税发票及收货凭证,需方在收到供方的发票和收货凭证后三个月内付合同货款90%,佘款10%作为质保金,在产品正常投运三十六个月后,一个月内付清。(质量保证金期满一年后可以用银行保函替换,期限不变)。
5、交货时间:以订货15天内;
6、交货地点:公司指定交货地点;
7、本项目预估金额:55.35万元元;
采购文件的购买时间及地点
1、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8年4月9日起至2018年4月11日邮件报名,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