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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宁煤集团煤制油分公司动力站燃料气掺烧改造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4-13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煤
 

1.招标条件

 

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煤制油分公司部分化工装置工艺副产燃料气,尤其是合成油装置正常运行时,会副产约10万Nm³/h的非渗透气,部分并入0.5MPa燃料气管网,经过平衡后,仍有约2.09万Nm³/h富裕气量放空火炬,主要成分为CO、H2、CH4、C2H6等,其中CO、H2占比88.4%,综合低位热值约13179KJ/Nm³。考虑直接放火炬造成巨大浪费,但若采用单独的燃气焚烧处理装置,需要配备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处理系统,一次性投资较大。因此,拟将上述副产燃料气送入锅炉炉膛掺烧,余热回收利用,节约燃煤耗量,降低锅炉燃料煤单耗,创造经济效益;另外燃料气通过锅炉掺烧后,燃烧后的尾气经锅炉装置烟气处理系统(脱硝、脱硫),除去其中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减少了环境污染。  

 

 

2.2招标范围:


 

动力站1#、2#锅炉燃料气掺烧改造PC模式下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及单机试车、工程管理、技术服务、培训、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

 

 

1.负责从动力站红线界区内的燃料气总管甩头处到1#、2#锅炉(2台640t/h锅炉)完整的掺烧改造项目的设备采购及施工;并为今后3-10#锅炉燃料气掺烧预留接头、配置甩头阀门。

 

 

2.1#、2#锅炉各增设燃料气焚烧枪4支,布置在1#、2#、3#、4#角燃烧器的CD层二次风口内(具体位置由中标单位现场踏勘后确定);每支焚烧枪的额定出力为900Nm³/h,共增设8支焚烧枪,2台锅炉掺烧能力可达7200m³/h。

 

 

3.配备相应调压、稳压、切断、放空、流量、压力显示及气体置换、充氮、疏水等功能的管路系统,配备相应管路泄漏检测等功能,并在锅炉厂房外面制作阀组平台。

 

 

4.负责控制系统采购、安装、组态和调试、培训、现场服务(为保证一致性,采用浙大中控DCS系统,控制系统安装于1#2#号锅炉机柜间内)。

 

 

说明:

 

 

1.设备材料采购:所有设备材料由中标人采购。业主有短名单的,按照短名单进行采购。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满足相关规范和业主要求,必须在报价单后列出详细设备购置清单(含规格、单价、数量、厂家、品牌等内容),不满足的按废标处理。

 

 

2.施工: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准备、土方开挖、修整、回填、人工清理沟槽、余土外运、地基处理、桩基工程、建构筑物等工程;安装工程设备、电气、仪表、安全、钢结构、管道安装、调试。

 

 

3.规范及图纸要求的各种检测和试验、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向政府机构报验、配合业主的检验及验收、“三查四定”、联动试车及性能验收(承包商对合同装置性能进行保证)。

 

 

4.采购及施工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业主有关规定。


 

5.主要性能保证:燃料气掺烧烧系统满足远程控制以及检维修工作,全部实现自动化操作及远程控制,有毒可燃气体装置灵敏可靠,符合安监总局116号文件要求。

 

 

6.投标方需要在技术方案中明确施工指导调试及施工时物资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详细的人员分工。

 

 

7.由于本次改造为锅炉逐台停炉改造,投标方中标后应按施工计划提前10天安排改造材料进厂,在施工开始后驻厂指导安装、调试、培训,并且对施工开始后的材料的使用发放负责。

 

 

8.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剩余材料由中标方自行处理。

 

 

9.阀组平台必须设置在锅炉房外面,初步建议设置在锅炉机柜间顶部或两台锅炉房中间空地,最终设置位置由中标单位根据相关规范确定。

 

 

2.3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B.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含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C.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1/A2/A3或A级锅炉);

 

 

D.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GD1级工业管道

 

 

E.燃烧器具有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出具的《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证书》

 

 

F.具有2014年01月01日至今3台及以上200t/h锅炉掺烧/助燃系统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及甲方使用证明);

 

 

G.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附网上查询页面或其他查询方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132018年04月1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05080930分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启睿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邮箱地址:1360568151@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36056815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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