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寨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管道材料采购,招标人为江苏华水物资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管道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污水厂总设计规模为3.0万m3/d,已运行一期规模为1.5万m3/d,拟扩建二期工程规模为1.5万 m3/d。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污水厂内所需的钢管(Q235A D80~D1020 1476m)、不锈钢管(SS304 DN25~DN425 411m)及塑料管道(HDPE DN200~DN500 774m)管件的采购、工厂检验、出厂试验、包装、运输及保险、现场交货验收,指导安装、调试,参加试运行及验收,提供技术文件、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
2.4交货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3.2投标人近5年应具有为处理量为1.5万m3/d及以上的污水厂提供过类似材料的供货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现场投标报名时,应携带下述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2)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登陆站填写投标报名信息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下述资料扫描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标书款汇款凭证。工作人员将在收到以上资料并核查后,通过网上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登记的邮箱内。
4.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佰元整(RMB¥800.00),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在办理汇款时,银行电汇凭证中须注明【SW166901+单位简称+金寨管材】(注:请勿使用在华夏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方式汇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日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