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国投广西风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
国投广西浦北龙门风电场二期工程位于浦北县境内,拟定的风电场址勘察范围为东经 109°16'26.00"~109°29'41.31",北纬 22°3'44.73"~22°18'47.83"之间,海拔高度约 300m~750m。浦北龙门风电场规划分两期开发,共用一个升压站。本场址周边有省道 S31、S217 及国道 G209 经过,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项目总体进度:本项目计划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首批机组并网发电,2019年8月全部机组并网发电。
二、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0645-18ZB0246
项目名称:国投浦北龙门风电场二期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范围:国投浦北龙门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包括风电场进场道路、场内道路、混凝土拌合系统、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施工、风机及箱变安装、220kV升压站电气安装、35kV场内集电线路等)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
标书款(元):1000;
投标保证金(元):40000
备注:详细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3、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提供的勘察设计未因该施工监理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4、未被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及国投电力公司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48MW及以上规模(总装机)风电场的施工监理合同业绩。
3、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年龄不超过55岁),必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2个48MW及以上规模风电场工程的工程总监业绩,并提供相应项目业主证明材料。
4、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5、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封面、施工监理项目概况、签字页等材料;如发现业绩有失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招标文件其它部分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中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中的要求为准。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 2018-4-17 16:00:00----2018-4-23 16:00:00(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18-5-8 0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