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受新疆福隆物流委托,对新疆福隆物流大型X光机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合格的供货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择优选择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福隆物流大型X光机采购及安装项目
2.2项目编号:2018XJJZ-YL-40
2.3采购内容:采购及安装大型X光机一台(包含配套设施及附属设备。具体参数、适配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4总投资:约为1200万元。
2.5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50日内。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安装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须至少包含(X光机、安全检查设备、安全技术防范、安防设施设备、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等的制造或销售)中的一项,且具有完成本项目供应、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的能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报名参加。
3.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经销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采购产品经营范围),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经销商售后服务承诺证明原件,厂家对经销商的产品经营、代理授权。且同时提供货物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复印件盖公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盖公章),检验报告或商品合格证(复印件盖公章)。
3.5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产品生产、销售范围),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售后服务承诺证明原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盖公章),检验报告或商品合格证(复印件盖公章)。
3.6投标人需携带近三年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购货合同原件)
3.7招标人有权要求各投标人提供更为完整、更详细的投标人资料,以便资格审查。(须携带以上全部证件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并同时提供四套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不接受公证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3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京时),在伊宁市合作区辽宁路40号九城商务楼三楼313室进行报名。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6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必须以密封形式(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在2018年4月27日京时16:00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逾期不受理。投标文件接收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4月27日 京时16:00
八、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j.c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