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1号和2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编号:HNZB2018-04-02068/0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1 号和 2 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和 招标范围
规模: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1 号和 2 号机组作为供热热源,供热至鹤岗市,作为该市民居、办公、商住等建筑冬季采暖用。本工程为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1 号和 2 号机组供热
改造工程—厂内机组改造工程。按照工程建设方案要求,将对现有 2X300MW 纯凝机组进行抽汽供热改造,同时建设供热首站一座。供热改造包括新建供热首站及供热蒸汽、热网水系
统,采暖蒸汽分两路分别进入两台背压机发电做功后、热网循环水泵做功后,进入热网加热器。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作为集中供热热源向鹤岗市供热,提高供热普及率,改善区域环
境、建设宜居生态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1 号和 2 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1 号和 2 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 投标人近三年(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结算日期为准)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 2项 300MW 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或供热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并附有合同关键页的复
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 5 年以上电力工程建设的造价咨询经验,同时至少参加过类似本工程性质及规模的电力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 未有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
记录;
8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0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2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
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 年 04 月 24 日 08 时 14 分到 2018 年 05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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