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昌润国电热力有限公司聊城开发区汽改水工程一次网(滨河分支至华宇路)施工招标公告
2018-04-23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编号:HNZB2018-04-06076/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聊城市
一、招标条件
聊城昌润国电热力有限公司聊城开发区汽改水工程一次网(滨河分支至华宇路)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本工程聊城开发区蒸汽管网建设于2001年,管道腐蚀老化严重,同时应环保要求及管网运行安全原因改造。改造区域涉及覆盖供热面积94万平方米,需要在2018年底前完成蒸汽管网改造等工作。
规模:14座热力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聊城昌润国电热力有限公司聊城开发区汽改水工程一次网(滨河分支至华宇路)施工)本项目敷设2×DN600管道开沟长度100m,2×DN500管道开沟长度1100m,2×DN400管道开沟长度270m;2×DN250管道开沟长度290m,2×DN200管道开沟长度365m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未有、行业、华能集团的不良记录;
(6)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3.同一标包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5.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二)专用资格条件:
1.(001聊城昌润国电热力有限公司聊城开发区汽改水工程一次网(滨河分支至华宇路)施工)的投标人: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同外币(含5000万元);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2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至少提供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签订的DN600及以上供热管道施工合同5份(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4月23日8:30起至2018年4月28日17:00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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