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兴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煤自动采样装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变更]
2018-04-26
SH20180425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上海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
交货/项目地点 |
交货期/工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7 |
2018-QD-SHDL-0000-1-0010-1/7 |
上海长兴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煤自动采样装置EPC总承包 |
1 |
上海长兴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煤自动采样装置EPC总承包。 |
上海长兴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工期要求:90天,如有调整,则按上述期限顺延。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7 |
上海长兴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煤自动采样装置EPC总承包 |
1.投标人应是能够独立订立合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为设备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含联合体)应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投标人5年内拥有2个及以上电厂入厂煤自动取样装置制造且成功运行2年以上业绩。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用户证明等)的复印件和有效的用户证明(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应由设备制造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