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专用铁路委托运输服务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2018-04-28
(招标编号: CHDTDZ128/17-QT-03)
一、招标条件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2018年专用铁路委托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招标人为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4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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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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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128/17-QT-0301 |
2018年专用铁路委托运输服务 |
2018年专用铁路委托运输服务 |
3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8年专用铁路委托运输服务】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同时应具有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是从事铁路运输经营的企业,且拥有符合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满足运输规模需要数量的机车车辆的所有权。
3.生产作业和管理人员符合铁路运输岗位标准、具备相应从业资格,且其数量满足运输规模需要;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具有铁路运输相关的组织管理办法、服务质量标准、生产作业规范等。
4.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2个以上(满1年)火电厂、煤矿或其它工矿企业铁路线路运输业绩。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无在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有不良劣迹,近三年在电力行业或其他行业所承揽项目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详见“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成员限制在2家以内。联合体双方均应有独立法人资格。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谈判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谈判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04-28 15:39到 2018-05-07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