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新校区信息大楼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南大学新校区信息大楼项目已由教发函【2016】11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投资和学校自筹,招标人为中南大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南大学新校区信息大楼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监理。
2.2 建设
2.3 规模:总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实验室、科研用房及附属配套用房,防空地下室设置一个甲6级二等人员掩蔽部。
2.4 质量要求: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2.5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6 监理服务期要求:本招标项目从设计准备阶段开始经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具体进场以甲方出具的监理进场通知单为准,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服务期为约470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不另行计取费用)。
2.7 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基础工程、土建工程、给排水、强电、弱电、消防、人防、通风、电梯及其室外配套工程、与信网中心、能源管理中心、保卫处对接的光纤、空调系统等本项目所有的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阶段、装饰工程(含二次装修)、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等本项目所有的全过程监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人防主管部门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最多有一个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监理员具备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省外企业应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交,则在投标函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3.5申请人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4人,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其中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各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综合评标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证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 年 5月 2 日~2018年 5 月 6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2 日9时0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