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山县东方大道续建工程(k0+000~k4+935)建设项目已由 蓝发改投【2017】20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蓝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蓝山县易地扶贫建设开发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蓝山县东方大道续建工程(k0+000~k4+935)建设项目;
2.2 建设
2.4 工期要求:2019年5月1日前完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蓝山县东方大道续建工程(k0+000~k4+935)建设项目(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具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网(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网( /)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网(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5 月 21 日 10 时0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