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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化学加药及循环水加药系统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化学加药及循环水加药系统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开标时间:标讯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化学加药及循环水加药系统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公开招标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5-07006 )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 224719 万元;招标人为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MW)工程,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厂址在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银山科技园内。本期建设 2×472.52MW 改进型(F 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最终规模为 4 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作为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银山科技园内以及谢岗镇周边的基础配套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疏水阀和闸阀公开招标采购;
(002)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全厂阀门公开招标采购;
(003)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不锈钢管道和管件公开招标采购;
(004)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 6kV 干式变压器公开招标采购;
(005)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厂内通信系统公开招标采购;
(006)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二次屏柜公开招标采购;
(007)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水汽取样分析系统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008)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化学加药及循环水加药系统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009)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中央空调系统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010)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化学、环保实验室仪器仪表及台柜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011)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噪声控制设备及外墙、屋面钢(铝)板公开招标采购;
(012)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013)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气体灭火系统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014)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自动水消防系统公开招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疏水阀和闸阀公开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通用资格条件合格的申请人应是经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制造、采购、调试能力的制造厂商或授权代理商,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设备制造商具有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的有效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证书(文件);
3 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4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不属于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3)没有被、行业、华能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5)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 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制造商至少具有 2 个国内 600MW 超临界及以上机组主蒸汽系统疏水阀投运业绩(单个业绩疏水阀数量不少于 20 台),并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申请人是代理商的,需具备 1 个 600MW 超临界及以上机组疏水阀或闸阀产品的销售业绩,同时提供相应的授权代理文件和业绩证明。
2.资质要求:若投标阀门为国产品牌,则必须具有能源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鉴定项目名称为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关键阀门国产化,且成果鉴定中包含疏水阀;
3.若投标阀门为进口品牌的,允许代理商申请,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代理的设备制造厂商资格满足专项条件要求;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递交申请,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申请;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递交申请,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申请。";
(002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全厂阀门公开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通用资格条件
合格的申请人应是经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制造、采购、调试的能力的制造厂商,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设备制造商具有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的有效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证书(文件);
3 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4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不属于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3)没有被、行业、华能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5)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 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至少 5 项机组容量在 350MW 及以上国内电厂且合同金额 200 万及以上的类似阀门运行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闸阀、截止阀和止回阀 A1、A2 级别资质,蝶阀 B1 级别资质。该证书信息须能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地方政府质检部门网站上查询证实,如投标人提供证书的真实性无法得到查询证实,其申请文件无效。
3.不接受代理商申请。";
(003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不锈钢管道和管件公开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通用资格条件
合格的申请人应是经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制造、采购、调试的能力的制造厂商,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设备制造商具有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的有效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证书(文件);
3 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4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不属于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3)没有被、行业、华能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5)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 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至少 3 项类似不锈钢管道的电厂供货业绩,并已成功投入运行,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接受代理商申请,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代理的设备制造厂商资格满足专项条件要求;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递交申请,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申请;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递交申请,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申请。";
(004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 6kV 干式变压器公开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通用资格条件
合格的申请人应是经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制造、采购、调试的能力的制造厂商,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设备制造商具有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的有效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证书(文件);
3 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4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不属于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3)没有被、行业、华能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5)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 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2012 年1 月 1 日以来,具有7 个及以上国内 F 级燃气热电联合循环机组或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厂主厂房用干式变压器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合同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变压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不接受代理商申请。";
(005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厂内通信系统公开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通用资格条件
合格的申请人应是经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制造、采购、调试的能力的制造厂商,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设备制造商具有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的有效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证书(文件);
3 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4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不属于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3)没有被、行业、华能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5)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 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申请人至少具有 2 个中调直调电厂通信系统合同业绩,并有电网主站侧通信系统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电网通讯设备的供货合同业绩,且所投产品要与区域电网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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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二次屏柜公开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通用资格条件
合格的申请人应是经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制造、采购、调试的能力的制造厂商,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设备制造商具有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的有效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证书(文件);
3 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4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不属于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3)没有被、行业、华能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5)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 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申请人须具有机组容量在 3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或
F 级燃机电厂 3 个及以上的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合同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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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水汽取样分析系统设备公开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通用资格条件合格的申请人应是经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制造、采购、调试的能力的制造厂商,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设备制造商具有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的有效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证书(文件);
3 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4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不属于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3)没有被、行业、华能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5)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 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不少于 3 个电厂水汽取样分析系统供货合同,且至少有 1 个投运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不接受代理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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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化学加药及循环水加药系统设备公开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通用资格条件
合格的申请人应是经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制造、采购、调试的能力的制造厂商,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设备制造商具有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的有效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证书(文件);
3 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4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不属于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3)没有被、行业、华能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5)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 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不少于 3 个电厂化学加药系统供货合同,且至少有 1 个投运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
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不接受代理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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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中央空调系统设备公开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通用资格条件合格的申请人应是经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制造、采购、调试的能力的制造厂商,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设备制造商具有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的有效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证书(文件);
3 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4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不属于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3)没有被、行业、华能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5)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 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不少于 3 个电厂中央空调系统供货业绩,且至少有 1 个投运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资质要求:提供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空调末端设备等生产资质文件证明,具备生产制冷量大于 1900KW 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资质能力;
3.不接受代理商申请。";
(010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化学、环保实验室仪器仪表及台柜设备公开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通用资格条件合格的申请人应是经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制造、采购、调试的能力的制造厂商,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设备制造商具有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的有效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证书(文件);
3 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4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不属于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3)没有被、行业、华能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5)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 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不少于 3 个电厂化学或环保试验室仪器仪表供货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011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噪声控制设备及外墙、屋面钢(铝)板公开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通用资格条件合格的申请人应是经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制造、采购、调试的能力的制造厂商,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设备制造商具有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的有效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证书(文件);
3 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4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不属于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3)没有被、行业、华能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5)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 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具有 2 个燃气电厂单项合同额不小于 2000 万元类似业绩,且至少有一项通过环保验收并运行 1 年以上的燃气电厂工程案列,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应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合同原件及环保验收证明现场备验)。
2.资质要求: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不接受代理商申请。";
(012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公开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通用资格条件合格的申请人应是经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制造、采购、调试的能力的制造厂商,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设备制造商具有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的有效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证书(文件);
3 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4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不属于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3)没有被、行业、华能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5)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 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自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具有 3 个 300MW 及以上电厂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供货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不接受代理商申请。";
(013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气体灭火系统设备公开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通用资格条件
合格的申请人应是经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制造、采购、调试的能力的制造厂商,并
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设备制造商具有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的有效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证书(文件);
3 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4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不属于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3)没有被、行业、华能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5)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 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自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具有 3 个 300MW 及以上电厂项目气体灭火系统设备供货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不接受代理商申请。";
(014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自动水消防系统公开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通用资格条件
合格的申请人应是经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制造、采购、调试的能力的制造厂商,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设备制造商具有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的有效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证书(文件);
3 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4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不属于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3)没有被、行业、华能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5)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 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自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具有 3 个 300MW 及以上电厂项目自动水消防系统供货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资质要求:投标方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不接受代理商申请。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 年 05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8 年 05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p
 
标签: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 兆瓦)工程第四批辅机化学加药及循环水加药系统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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