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集团2018年维简计划招标采购项目(第一、二、三标段1包、三标段2包、四、六标段)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受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电管理处的委托,对同煤集团2018年维简计划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招标,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名称:同煤集团2018年维简计划招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HTGJZB-TM180427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
2.5招标内容:电锅炉、架空乘人装置、热交换机组等设备,具体分包情况详见公告附件*************************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备注:招标的设备型号如涉及到某一单位的型号,本次招标不作为唯一选择,仅供参考,设备只要
满足技术要求即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的生产制造商。
3.2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时需要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限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3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内无诉讼、无仲裁纠纷、无违约承诺函。
3.4近三年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
3.5产品资质证明文件(如需):针对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煤安证、防爆证、质量体系认证、检验报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说明书等必需的资质证明文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质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1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4.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4.3被授权人1年及以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事业单位可提供劳动合同);
4.4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5产品资质证明文件(如需):针对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煤安证、防爆证、质量体系认证、检验报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说明书等必需的资质证明文件;
4.6近三年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3份以上(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需提供合同甲方联系人信息,以备核查);
4.7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8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诉讼、无仲裁纠纷、无违约承诺函。
备注:1.可进行二维码扫描查询的证件不需提供原件
2.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