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10线新惠至老虎山段一级公路管理养护设备招标(第三次)
1.招标条件
省道210线新惠至老虎山段一级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210线新惠至老虎山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4〕1327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210线新惠至老虎山段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5〕213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210线新惠至老虎山段一级公路管理养护设备采购的批复》(内交发〔2017〕886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敖汉旗省道210线新惠至老虎山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敖汉旗省道210线新惠至老虎山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本项目第XLSBCG-1合同包第一、二次招标不成功,现对本项目第XLSBCG-1合同包进行第三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合同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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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10线新惠至老虎山段一级公路起点位于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西北,顺接规划建设的省道210线天山至新惠段公路,并与国道111线萨力巴至新惠段一级公路相接,经新地、林家地、四家子,终点止于老虎山村,接锦州至赤峰公路,主线长68.488公里。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另设四家子连接线3.955公里。主线总体利用现有省道210线位进行升级改造。起点至扣河林段60.474公里(其中新惠至乃林臬、三官营子至双宝屯共12.639公里和新地村、林家地、扣河林村绕村段共9.652公里为新建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新建桥涵设计荷载均为公路-Ⅰ级;扣河林至终点段8.014公里(其中扣河林村至四家子镇段3.566公里为新建路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连接线在现有三级公路基础上按二级公路标准改建,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2合同包划分
省道210线新惠至老虎山段一级公路管理养护设备招标划分为5个合同包,本次只对第XLSBCG-1合同包招标。合同包划分具体情况见下表:
交易中心系统生成
合同包编号招标人拟定
合同包编号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G1504000001000234001001第XLSBCG-1合同包1养护巡查车辆4
2皮卡车辆3
3中型通勤车辆1
注:机械设备技术参数详见本公告附件。
3.交货期、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1个月(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1个月内完成交货),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供货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能满足执行本项目要求的设备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商均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不允许制造商与其代理商或制造商的两个及以上代理商使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同时对本项目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4若为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必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4.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10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10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彩色复印件视为原件)。
5.报名方式、时间
5.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5.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进行报名,各投标人须先办理信息入库。注册成功且审核通过后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及CA锁,潜在投标人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已办理信息入库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5.3填写投标信息时间:2018年3月13日8时30分至2018年3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本项目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电话咨询请说明找梁媛)
详情电话咨询梁媛:13261027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