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华电军粮城六期650MW燃气350MW燃煤热电联产项目350MW燃煤机组噪声控制工程吸隔声墙体、屏障、管道包裹供货招标二次公告
天津2018-05-08
招标编码:CBL_20180508_110276080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编号:CHDTDZ025/16-QT-0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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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华电军粮城六期650MW燃气350MW燃煤热电联产项目(重工)吸隔声墙体、屏障、管道包裹供货二次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的企业及公司投标人应持有机关认可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并确认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处于盈利状态,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6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
6.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律师事务所证明或公开媒体及相关网站证实),且在华电系统内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经证实将在资格审查中取消投标资格;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本产品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05-0811:17到2018-05-1423:00。

